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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

法規篇

《森林法》自民國21年(1932年)公布以來,皆以保育森林資源作為本法總則。換而言之,在城市內的單株樹木,如行道樹、公園樹木與私人種植之樹木,因為難以符合林地及群生竹、木的「森林」標準,而不被中央主管機關——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所重視。

但立法院在2014年三讀通過第五章之一〈樹木保護〉,將城市內的樹納入《森林法》保護之內,並新增5條相關條文。其中,指出地方機關應對轄區內樹木進行普查,並將符合受保護樹木標準之珍貴樹木造冊公告。且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樹木保護專業人員之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制度,將樹木修剪規範標準化。

然而,樹木保護專章從六年前公布後,除農委會已訂出受保護樹木的認定標準外,其餘施行細則卻遲遲未公布施行。即便各地方政府在近年來逐漸重視都市內的林木規劃,但在缺少林務局的統一領導之下,台灣的都市林成長與改善仍舊緩慢。

樹木保護專章

​《森林法沿革錄

最初由國民政府制定公布,作為臺灣地區林業經營之基本法。

​因原先條文無法因應社會結構變遷,修正全文58條後公布。

大法官釋字 313 號認定,行政法上涉及的內容、範圍與處分規則必須具體明確。因此修正並新增部分條文。

配合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將省主管機關之規定予以刪除。調整為行政院農委會與各縣市政府辦理。

將森林法中「規範人民權利義務事項」的施行細則,如林業用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等管制等,移至森林法規範,提昇位階。

將森林法中「規範人民權利義務事項」的施行細則,如林業用地不得供其他用途之使用等管制等,移至森林法規範,提昇位階。

修正森林法第 50 條、第 52 條,提高竊取森產物之刑責,以及增訂竊取貴重木加重二分之一之規定。

因各地方政府所訂標準不一,又常發生都市開發與樹木保護之間的爭議,增訂第五章之一,將非屬森林之樹木,一併納入森林法規範。意即「樹木保護專章」。

山老鼠盜採珍貴樹種情形嚴重,明定刑度提高為 6 月以上 5 年以下之有期徒刑,並新增併科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300 萬元以下罰金。

為有效遏止山老鼠盜伐,增訂收受、搬運、寄藏、故買或媒介贓物者的罰金與刑責,將「竊盜」與「贓物」罪刑區隔,提高前者的罰金上限為 600 萬元。

根據樹木保護專章第38-2條到第38-6條的條文內容,有幾下幾點改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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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各縣市主管機關應對轄區內樹木進行普查,將符合農委會認定之受保護樹木造冊。並對受保護樹木加強保護、定期健檢養護,且於機關專屬網頁定期公布其現況。
當土地開發利用範圍內,
經公告之受保護樹木,應以原地保留為原則。若須移植受保護樹木,開發利用者應檢附移植及復育計畫,提送各縣市主管機關審查。
與移植及復育計畫有關之內容、申請、審核程序等辦法,包含施工規則,則由農委會定之。地方政府得依當地環境,訂定執行規範。
各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移植的受保護樹木,各縣市主管機關應主動列冊追蹤管理,並定期更新移植後現況。

農委會應建立樹木保護專業人員之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制度。

然而,林務局至今僅公告〈樹木保護專業人員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受保樹木移植及復育施工規定〉及〈受保樹木移植及復育計畫審核辦法〉等草案,公布施行日仍是未知數。唯一訂出的〈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也與立法意涵相牴觸。

台灣都市林的下一步該怎麼走,各縣市如多頭馬車,各種執行不當案例仍層出不窮。

森林法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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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關1

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

在本專題上一篇〈奪命樹災:台灣的都市林危機〉的章節中,曾詳細說明過度修剪枝葉的隱患。因此,近年來地方政府開始舉辦樹木修剪認證考試,通過考試才能領取從業證照。

​任修剪樹木技術人員的陳先生表示,基本上,通過證照的技術師在執行樹木修剪時,一定會依照修剪規範作業,「這樣做才是對樹木以及對公共安全最大的保護」。但是,因為缺少中央統一的修剪規範與考證辦法,修剪知識尚未普及全台灣,有些縣市仍然以不正確的方式進行樹木修剪,「甚至沒有證照考試」。

而目前地方政府所舉辦的
樹木修剪認證考試,陳先生解釋,分為事前授課、學科與術科考試三關。試前授課內容有樹木學之基本知識、修剪樹木所使用到機械器具之使用教學、樹木修剪的標準作業程序,以及修剪現場如高空作業時之安全掌握等。「這些知識將在修剪樹木時發揮作用,將樹木所受到之損傷降至最低,同時維持或改善樹型以維護樹體健康,以及減少枯、老、病枝發生災害之機會。」

達到指定授課時數後,才會進行學科的筆試與術科的實作測驗。當天穿著服裝、對鏈鋸、手鋸之掌握以及對修剪之熟練度和修剪位置之準確度都會成為評分依據。兩者皆須合格方可取得該年訓練合格證照。

​大安森林公園之友基金會副執行長陳鴻楷表示,近期林務局開始邀請相關產官學者,研擬樹木修剪的作業規範。若是《​樹木保護專業人員培訓考選及分級認證辦法》順利上路,陳鴻楷認為,可以有效且具體的為地方提供修剪樹木的標準。

當樹保專章卡關 都市林亂象「無法」管

目前都市內樹木與植栽隸屬地方政府管轄,因此須由地方政府自行訂定相關樹木保護自治法規。然而,各地方政府的主管機關不同,同一縣市不同地點的主責機關又有不同。當都市林被亂砍,僅有規範的地方政府經常以「屬於其他單位管轄」為由,只能「加強宣導配合」。幾個月後,又有一批路樹遭亂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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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豐原區合作國小在2020年9月,操場旁12棵黑板樹遭截頂式斷頭修剪。與6年前茂密樹冠差很大。照片翻攝自/google街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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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每年春季修剪樹木時,都被民眾質疑剪過頭。根據〈臺南市樹木修剪施工要領〉棕櫚科樹木修剪時,禁止移除水平線上以上的棕櫚葉。照片翻攝自/google街景

無法管的都市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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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關2

樹保專章於2014年在大巨蛋護樹行動的時空背景下催生而成。大巨蛋周圍共202棵行道樹在短短三日之內,以不正確的方式被挖走80棵。當被移植樹木因錯誤的移植方式與不正確的養護環境,死在名為樹木銀行的樹木墳場時,移植如同是砍樹。

台灣都市林健康美化協會理事長張育森認為,一般而言,被移植樹木的存活率要高,必須保存足夠大的根球。但是真正在移植的施工過程中,為了搬運的方便性,根部難以完全保留。當根部變小,為了保持被移植樹木的上下平衡,只好大幅修剪枝葉。然而,「樹型一旦被隨意改變,就難以回復原生樣貌,不只樹的尊嚴蕩然無存,日後的死亡率也會大大提高」。

2018年5月
天母東和公園內,一棵已達受保護樹木標準之老榕樹,疑似因公園內的改建工程影響,導致在公園完工後,老榕樹逐漸衰敗,在半年後直接遭斷頭砍除。

​在受保護樹木移植與復育的相關規定中,從目前林務局公告的草案來看,共可分為《受保樹木移植及復育施工細則》《受保樹木移植及復育計畫審核辦法》。即便《森林法》在2015年完成修法,各縣市政府投入人力與預算進行城市內的樹木普查,但在此二子法公布施行前,都市內的珍貴樹木依然「無法」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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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保護樹木標準狹隘 都市林能保多少

「希望能由中央主導,落實我們對樹木的保護。」前立法委員邱文彥表示,從2009年台北市百年樟樹的移植,再到2014年大巨蛋再次爆發的移樹爭議。他想,若能將城市中的樹木納入《森林法》的範圍,或許就能將樹木存留放在優先順序。

因此,他在2014年提出樹木保護專章的修正草案,成功為都市林保衛戰打開第一道門。「建立一個法規很難,新增一條法條就比較有可能了」。

狹窄的樹保法

邱文彥表示現在各縣市內主管都市林的執行單位不同,最終由誰主導中央必須尊重地方自治,不過訂立一個參考性準則,既是六年前的修法初衷,也是現在各界的期盼。

「當然這是有難度的」,他解釋,中央的參考性準則必須包含不同職業團體的看法,有時技術師、景觀界與園藝界也有各自的考量與利益衝突。然而,只有中央先給出一個標準後,執行單位才有方向,「可以肯定的是,大家都在等」。

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

森林以外之樹木普查方法及受保護樹木認定標準

已公布

問題:樹木保護專章適用對象僅為受保護樹木,且對受保護樹木之認定標準過於狹窄,兩者皆與立法意涵不同。

僅公告草案

問題:目前修剪樹木之規範各縣市自行設定,部分縣市的園藝觀念有誤,導致修剪樹木之方式容易傷害樹木。

受保樹木移植及復育施工規定與計畫審核辦法

僅公告草案

問題:由於林務局相關子法尚未公布施行,致使地方在六年來,仍有許多被錯誤移植之樹群與珍貴樹木的事件。

樹木保護專章的相關子法進度與現存問題。製表/陳怡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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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人口高度密集 城市綠化成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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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擊查看縣市人口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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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 北

全球在新冠疫情的席捲之下,世界再次掀起對環境永續的討論熱潮。城市綠化作為有效調節都會區氣溫與碳排放的因素之一,都市林的覆蓋率多寡成為關鍵指標。

台灣的城市綠化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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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

六都城市綠覆率衛星圖資 (資料提供/謝漢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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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科技大學建築學系助理教授黃光庭。攝影/陳怡岑

台北科技大學建築學系助理教授黃光庭則以都市規劃的角度指出,要判斷城市的綠化政策是否普遍,除了綠覆率的數值大小。能不能讓許多人在很短的時間內接觸到綠植,也是政府應該的努力目標。

換句話說,不論是城市綠覆率的數值,或是城市綠地的規劃與分布。黃光庭直言,「對於必須到河濱或是公園才能享受綠地的我們而言,無庸置疑的是,還有許多努力空間」。

城市綠覆多集中於河濱公園 普遍性不足

談及六都在城市綠覆率的表現,謝漢欽提醒,此次數值分析是以六都在縣市合併前的舊市區為主。再加上其他地區參考因素,如建築物的分布連續不中斷、海拔高度小於60公尺,及所在土地坡度小於20度等,以此劃定六都的人口密集區範圍。

​因此,六都的範圍可以劃分為舊台南市、現桃園區、舊台中市、舊高雄市、現台北市與現新北市市區。而台南因為南北發展不均,位於北邊的安南區尚有許多魚塭與農地,所以提升了城市的總綠覆率。若僅以台南市南邊的綠覆率表現而言,其實跟高雄市相近。

城市綠覆率表現第二的桃園,市區主要是從火車站向外擴展,城市還有許多發展空間,區域內同樣還有許多農地。台中的話,近幾年發展速度較快,又有許多科學園區協助周邊土地的綠化,所以表現也相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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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的城市綠覆大多分布於河濱與公園。拍攝/陳怡岑

至於台北市與新北市因為人口密集、道路較宰,一般道路的綠化空間有限,偵測難度較高。所以城市綠覆率的最主要貢獻量還是在河濱與公園。

謝漢欽認為,六都中唯有高雄市是在整體規劃上,有較多行道樹與公園的空間。在私有領域設置綠化面積的高級住宅區也較多。

 

用樹木倫理落實城市永續 台灣的下一步

「種樹絕對不僅是為了美觀。在氣候變遷之下,我們應該越來越重視自然資產的保存與永續。」邱文彥以國土計劃的角度指出,大部分的規劃都以人為主,因應人的的需求而開發。但是國土計畫一個關鍵的原則是,必須虛實錯亂,意即,必須在國土留白與建設發展間取捨。

邱文彥以新北環河快速道路為例,在秀朗橋至福和橋間的路段,不同於以往總是使用高架橋的形式興建,而是接受當地居民的請願,最終保留了一整排具有數十年歷史的老樹。「道路兩旁都是又高又綠的樹木,真的好看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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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環河快速道路旁的路樹,許多都已列入受保護樹木內。拍攝/陳怡岑

放眼世界,新加坡作為全球首屈一指的花園城市,國土面積雖小,僅為2.64個台北市大,但在國家政策推動下,國土綠化覆蓋率從1986年的36%,至今已超過50%。相較之下,台灣長期缺乏中央政策導引地方建設,錯誤的植樹觀念、分散職權的主責機關與落後的法規,造就了台灣都市林「樹倒」與「樹少」的雙重困境。

​如今,在《森林法》完成修法的六年後,相關配套的施行子法仍未上路,樹木倒伏事故層出不窮,樹木的健康、用路人的安全無法可循。因此,林務局必須儘快公布樹木保護專章的相關配套施行子法,確認樹木管理與維護的職責機關歸屬,讓程序與相關標準規範化。讓台灣在樹木的保護法規上進步。

而地方政府也應積極掌握轄區內的樹木健康狀況。依照樹木保護專章第38-2條,必須完成對轄區內樹木的普查作業,將符合受保護樹木之珍貴樹木造冊管理,按時健康檢查並公告在網路上供民眾查閱。當有違反地方公布的修剪樹木規範時嚴謹應對,別再僅以「將加強宣導」輕輕揭過,放任區公所、里長或是土地管理者將樹木「砍頭」,當安全迷思凌駕於園藝專業之上,樹木將越修越不健康。

此外,一般民眾在街頭若有發現不當的樹木養護情形,也可撥通1999專線提醒相關單位注意,既是保護樹木也是守護自己的用路安全。「能種一棵樹的空間就把它種好」,黃光庭強調,就算無法改造大塊的土地,仍然可以利用每塊小空間。讓綠化俯拾皆是。

上一章

製作/陳怡岑

樹保下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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